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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残联党组书记、理事长高合元在《陕西日报》发表文章《陕西省农村残疾人现状的调研与思考》
编辑日期: 2013-5-8    作者: 霍山残联    阅读次数:  次    [ 关 闭 ]

编者按5月19日是第23个全国助残日,今年的主题是“帮扶贫困残疾人”。中国残联相关负责人指出,由于受残疾影响、教育程度偏低等原因,大多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,农村近30%的残疾人生活在国家贫困线以下。本报今日特刊发省残联党组书记、理事长高合元的文章,旨在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我省农村残疾人的现状,吁请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,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,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。

陕西省有172.3万农村残疾人,占残疾人总数的69.2%,残疾人多数在农村,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在农村、难点也在农村。按照省委二次全会“把注意力放在社会的底层,把着力点放在容易被淡忘的群体身上”的要求,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,是当前必须深入研究和实践的重要课题。

(一)主要问题。一是社会地位低。歧视农村残疾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,绝大多数残疾人没有参政议政的机会。二是家庭收入低。许多残疾人家庭都是残疾一人、贫穷一家。目前,农村贫困残疾人有68万,占全省贫困人口的近10%,其中多数农村贫困残疾人年收入低于1500元。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仅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8%,远低于全国60%的平均水平。三是保障水平低。有22.8万二级以上成年残疾人,没有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,占到64%。残疾人生活补贴只覆盖到三级以上的贫困残疾人,仅占农村残疾人总数的35.2%。四是上学难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75.9%,3.7万名盲、聋、智障残疾儿童少年,接受相对专业教育的仅占22%。特教师资队伍十分短缺。五是看病难。有12.04万名农村精神病人需要长期治疗管护,每年的治疗费用都在1万元左右,一些家庭放弃治疗,造成社会隐患。需要政府提供救助、进行抢救性康复的约27600人,实际每年中、省项目安排救助不到2000人,仅占7.25%,导致错过最佳康复期而无法矫治。六是出行难。无障碍环境建设总体水平不高,辅助器具适配率低,有需求的残疾人约149.4万,接受适配的约20.36万,仅占13.6%。全省还有2500名左右长期卧床不起的重度残疾人,无法走出家门。七是住房难。有2.5万危房户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八是养老难。有相当多智障、精神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,目前由父母监护。调研中,所有残疾人父母最操心的就是自己过世后残疾子女的生存问题。

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,分析起来,主要有以下几点:一是个别地方重视不够。个别市、县和一些乡镇党委政府没有把残疾人工作摆上改善民生的议事日程,没有提到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,在政策、资金、项目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大。残疾人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协调、不相适应。现行的《残疾人保障法》、《陕西省残疾人事业“十二五”发展纲要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。二是队伍比较薄弱。市、县两级残联只有858个编制,人数最少的县区残联只有4名工作人员。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,其中康复服务机构在岗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只有687人,相当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要为近4000名残疾人服务。三是投入相对不足。现有的特教学校、精神病院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机构,财政投资建设的仅占30%左右,民间投资的占70%左右。残疾人康复、托养中心,缺乏后续资金投入,运营十分困难。用于农村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、扶贫的资金有限,难以在短期内解决问题。四是设施仍然落后。全省只有26所精神病院、85个康复机构,而且设备陈旧落后,专业技术人员缺乏。省康复中心、辅助器具中心和聋儿康复中心的条件不好,市、县的条件更差,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。

(二)几点建议。发挥政府主导、部门支持、社会参与、残联履职“四种力量”的作用,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,让农村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。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。在财政投入上,应将残疾人工作、项目经费列入预算、足额保证,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。在工作力量上,适当增加各级残联机构的人员编制,配备乡镇残疾人专干;引进培育康复、托养、器具适配等专业技术队伍;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,稳定工作队伍。在政策落实上,全面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、养老保险、社会低保、扶贫开发等政策,并逐步提高覆盖范围和资助标准。适时制定出台相关特惠政策。二是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。各部门特别是残工委成员应发挥优势,对残疾人工作给予倾斜。财政厅应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。扶贫办应把农村残疾人脱贫纳入整体扶贫规划。卫生厅应加强康复机构建设、专业人才培养和精神病人防治康复。民政厅应做好建设托养机构、加大社会救助、把二级以上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范围等工作。教

育厅应加快建设特殊教育学校。发改委应对残疾人机构建设项目优先审批立项。人社厅应加强残疾人就业安置和技能培训。建设厅应加快无障碍建设步伐。文化厅应在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提供服务。体育局应对残疾人自强健身提供技术、场地和器材照顾。地税局应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。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。将农村残疾人机构托养、辅助器具、职业康复、文体健身逐步向社会开放,通过民间投资、公办民营、民办公助、购买服务等途径,扩大为农村残疾人服务的覆盖面。在人员培训、设备配发、技术指导、项目安排等方面,对民营机构加大扶持。同时,应跟踪监管,确保规范运作,对不具有服务能力的民营机构,予以停业整顿或取缔。四是各级残联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能。各级残联应主动作为,在抓思路上下工夫,按照“三个依托”、“两个整合”的总体思路,加快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。加快实施省级康复楼和0-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。推动重度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、残疾人无房和危房改造“两个覆盖”。在抓创新上下工夫,创新农村残疾人工作和服务方式,打造集就业、康复、托养、培训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;探索文化助残、文化扶贫路子。在抓协调上下工夫,积极和中残联、省上有关厅局搞好协调,争取支持。在抓宣传上下工夫,及时宣传工作中各个层次、各个类型的做法和成效。在抓落实上下工夫,落实法规政策,落实各项任务,加强督促检查,促进农村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(转自中国残联网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