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申报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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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安徽省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实施方案》具备以下条件: (一)残疾人个人创业。指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从事种植、养殖、加工、零售、修理、餐饮、盲人医疗按摩、电子商务等各类行业和职业,实现就业。 (二)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。指非福利企业用人单位,在认真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基础上,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并在上一年度残疾人职工人数的基础上,当年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。 申报审批 (一)申报。由残疾人个人或用人单位(基地)填写《安徽省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》后,向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扶持申请,并提供下列材料: 1、残疾人个人创业的,提供新创业的项目计划书、营业执照(合同、协议)复印件、资金注册证明、项目实施场所证明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等。 2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,提供: (1)员工花名册、工资单,残疾人证、与残疾人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(用工协议)复印件。 (2)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。 (3)营业执照、税务登 记证复印件。 (4)其他按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。 (二)审批。县级残联严格对照扶持条件标准进行审核,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核,并将通过复核的扶持对象公示一周后,报市级残联进行汇总。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、财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,将本地汇总后的花名册、统计表及电子档报省残联、省财政厅,并提出省级补助申请。 县残联就业管理所电话:0564—50286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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